鉅大鋰電 | 點擊量:0次 | 2019年09月28日
禍不單行!中興對Maxell侵權案敗訴,需賠4330萬美元
7月3日,香港媒體報道稱,中興旗下智能手機和平板計算機產品的無線設備,早前被日資電子公司Maxell控告專利侵權,雙方在美國德州特克薩卡納市展開訴訟,最終陪審團認定中興通訊故意侵權,中興被令向Maxell支付4330萬美元(約合人民幣2.89億元)。
2016年11月18日,因涉嫌專利侵權,日立Maxell公司將中興訴至美國德克薩斯東區法院。
當時,日立Maxell公司據以起訴的美國專利共計8件,包括:“信息處理設備,包括用于從節電狀態激活和去激活的布置”(專利號:5396443)、“具有行走導航功能的便攜式終端”(專利號:6748317)、“電子相機”(專利號:8339493)、“電子相機”(專利號:8736729)、“蜂窩電話”(專利號:6408193)、“信息處理裝置及其功耗控制方法”(專利號:6329794)、“多路復用音頻數據解碼裝置和接收裝置”(專利號:6816491)和“多路復用音頻數據解碼裝置和接收裝置”(專利號:8098695)。
可以看到,當時日立Maxell公司起訴中興涉嫌侵權的專利主要涉及智能手機省電控制、拍照功能、導航功能及音頻解碼等領域,大多數屬于智能手機應用類技術專利。
值得一提的是,日立Maxell公司主業主要是電池及存儲產品,是知名的電池巨頭。
翻看其過往的訴訟記錄,從2000年算起,這只不過是日立Maxell公司提起的第四起和第五起類似訴訟。
簡單說,在過去的十多年間,日立Maxell公司并非頻繁提起訴訟,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很多專利受讓于日立公司。
中興否認了麥克賽爾的指控,中興認為麥克賽爾的專利并不涵蓋新發明。最終陪審團認定中興故意侵權,中興被令向Maxell支付4330萬美元(約合人民幣2.89億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