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鋰電 | 點擊量:0次 | 2019年12月15日
海南擬建立新能源車動力電池回收體系,完善產業鏈閉環
近日,海南省工信廳發布《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要基本實現對全省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的全生命周期監管,初步建立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體系。
海南省在打造全省自貿島的同時,尤其重視在新能源汽車方面的發展。2019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海南省放開新能源小客車增量指標申請資格條件及數量。單位和個人申請新能源小客車增量指標資格條件及數量不受《海南省小客車保有量調控管理辦法(試行)》限制。此外,海南省發改委8月1日印發新能源汽車停放服務收費優惠政策指導意見。這些舉動目的明確——推動海南新能源汽車事業的發展。
以下是OFweek鋰電網整理的《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內容。
來源:OFweek鋰電網
海南省工信廳還提出,要推動廢舊動力蓄電池梯次利用產業發展。支持示范試點工程建設,探索市場化商業運營模式,規范梯次利用企業行為。支持汽車生產企業、電池生產企業與梯次利用企業合作,以產業鏈上下游協作配套、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為紐帶,開展商業模式創新試點。
事實上,海南省自從提出“2030年實現全島電動化”后,相關配套新能源車推廣方案也在不斷推出,包括前文提到的相關措施,而此次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指導意見的推出,為新能源產業鏈完善上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