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鋰電 | 點擊量:0次 | 2021年04月23日
廢舊電池:究竟可以扔還是不可扔呢?
假如有人問:廢舊電池應不應該回收?相信大多數人都會說:當然應該回收,亂扔太污染環境了!
對這個問題,我們還是得分開來說。
在上世紀90年代,我國曾大力倡導回收廢電池,因為電池里含有汞等危害環境和人體健康的重金屬。但是,一直沒有很好的技術來處理這些回收后的廢電池。
2003年,原國家環保總局聯合國家發改委、建設部、科技部、商務部,公布了《廢電池污染防治技術政策》。明確指出:在目前缺乏有效回收的技術條件下,不鼓勵集中收集已經達到國家低汞或者是無汞要求的廢舊一次性電池。
那么,電池到底有沒有污染呢?當然有!不過這個黑鍋不應該讓普通的一次性干電池來背。
通常來說,電池產品可以分為一次電池(常用的1號、5號、7號干電池和鈕扣電池。屬于輕便型的電池,使用普遍);二次電池(可充電電池,重要用在手機、數碼相機和計算機里面)和蓄電池(外形體積較大,重要用于汽車和電動汽車)三大類。
關于常用的1號、5號、7號干電池這類已經達到國家低汞或無汞要求的電池,我們可以把它稱為:可以直接扔掉的電池。
這些可以直接扔掉的電池在電用盡后不會造成環境污染問題,建議直接隨生活垃圾扔掉,分散處理,通過滲濾液處理等措施,最終再與生活垃圾一起進行深埋。
而集中收集反而會造成濃度集中,處理不好則是一個較大的污染源。此外,集中收集的舊電池堆放在一塊,可能會因為互相摩擦而使重金屬泄露。
注意:不要隨便扔到農田里或者是一些潮濕的地方。假如被水浸泡,還是會出現一些污染。
另外還有一類是:仍然要回收的電池。
《廢電池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中指出:廢電池的收集重點是鎘鎳電池、氫鎳電池、鋰離子電池、鉛酸電池等廢棄的可充電電池和氧化銀等廢棄的扣式一次電池。同時還規定:充電電池和扣式電池的制造商、進口商和使用充電電池或扣式電池產品的制造商,應當承擔回收上述廢電池的責任。
所以,可充電電池、鈕扣電池和蓄電池中重金屬含量較高,一旦發生泄漏,不但會污染環境,還會對人體出現危害,這類電池必須由生產廠家或者是經銷者集中回收進行無害化處置。
專家的意見
上海電力學院教授、上海高校電力腐蝕控制與應用電化學重點實驗室副主任張俊喜
國內2006年以后生產、銷售的干電池已基本實現無汞化,不再含有對人體和環境有害的重金屬。將廢舊的無汞化干電池當普通生活垃圾處理,這樣做可以,但不合理。自然界沒有哪種礦石的金屬元素品位能與廢舊干電池相比,我們一邊填埋廢舊電池,一邊又不斷挖掘自然礦藏,放著富礦,專挖貧礦。必須建立一個完善的電池回收管理機制,引導消費者將電池送到指定地點而非一扔了之,確保完全回收。
實際上,一個理想的廢舊電池回收系統應該是這樣的:電池生產廠商把電池銷售到民眾手中,民眾使用完之后放入回收箱中,回收箱中的電池進一步收集,匯總到電池回收公司,電池回收公司提取廢舊電池中的有用材料,供應給電池生產廠商作為生產電池的原材料。這樣就完成了一個漂亮的物質循環,沒有廢棄物出現并釋放到環境中,形成潛在的污染。但是目前的回收體系基本上到回收箱就截止了,這使得儲存在各地的廢舊電池越來越多,量越來越大。量大到一定程度,就超過了環境容量,變成了環境污染事件。
那么,目前世界上其他一些國家是怎么樣處理廢舊電池的呢?
歐盟國家強制回收所有廢電池
歐盟是世界上倡導廢電池回收最徹底的地區。2006年歐盟出臺了針對廢電池管理的框架指令,簡稱《電池令》。根據該指令,歐盟成員國應通過制定本國法律,回收所有類型的便攜電池。
《電池令》中有清楚的解答:一、所有電池都含有對環境有害的物質;二、以前的指令重要管理的是危險性電池(即含汞、鎘、鉛的電池),但實踐表明,回收所有電池要比單獨收集某類便攜電池效率更高;三、所有電池都含有可循環使用的金屬,所以收集和循環利用所有電池有助于節約資源。
歐盟創始會員國之一的德國是廢電池回收和循環利用的先進國。德國在廢棄物管理中的一個有效方法,就是建立生產者責任制度。
德國立法規定,電池生產者或代表它們的第三方必須供應資金,支付廢電池的收集、處理和循環利用出現的凈成本;生產者或代表它們的第三方還有責任供應資金,用來支付收集、處理和循環利用廢電池的公眾宣傳費用。
正因為建立了這個制度,政府和公眾都輕松多了,政府可以把精力更多地投入到回收體系的監管中,公眾只要盡量配合生產者供應的服務就可以了。
美國廢電池處理技術成熟
美國是電池消耗大國,每年使用和廢棄的電池總量可達數十億只。為最大限度減少電池對環境的危害,美國政府和民間都采取了一些措施,效果明顯。
1996年美國聯邦環保署頒布了《含汞電池和可充電電池管理法》,該法律一方面禁止銷售含汞的柱狀干電池,另一方面規定鎳鎘和鉛酸可充電電池應由零售商免費回收,并交由非營利性的公司進行循環再利用。
此外,美國還有通用有害廢物管理這一更大的體系。通用有害廢物原則上屬于危險廢物,所以要差別于一般生活垃圾來對待。目前,通用有害廢物除電池外,還包括殺蟲劑、含汞儀器及含汞燈管。關于這些廢棄物,美聯邦政府出臺了一套細致的標準,內容涉及與處置過程有關的標志、貯存、員工培訓、應急響應等方面的工作。
另外,美國公司擁有非常成熟的廢電池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理技術;只要地方政府建立合適的回收體系,這些電池都能夠得到妥善處理。
臺灣廢電池資源流失海外
臺灣從1999年開始,將所有廢干電池列入通告回收產品目錄,要求電池生產者有責任回收廢電池,并將之交給合格的處理商處理。假如生產者疏忽,將會面對限制銷售的懲罰。經過十多年的努力,目前臺灣到處都有廢電池回收點,廢電池回收率已經達到40%以上,這一成就超過了歐盟許多國家的水平。
正因為廢電池回收率高,因此形成了經濟規模效應,原本分散的垃圾集中起來,反而變成了搶手的工業原料。但是由于政府對本地產業支持不足,國外公司在資金和技術上確有優勢,把廢電池資源的收購價抬高了許多,超過一半的廢電池被運到了歐洲、日本、韓國、美國等國家處理,廢電池所含的鐵、錳、鋅等高價值金屬,并沒有留在臺灣本土的產業鏈中。
日本探索完美處理技術
日本在廢電池回收的問題上要保守一些。廢電池是單獨回收還是混入一般垃圾處理,決定權在于地方政府。不過事實證明,絕大多數的廢干電池得到了地方政府的回收處理。它們大部分會交由專業的電池處理商處理和循環利用,沒有被收集的廢電池重要作為不可燃垃圾被安全處置。
近幾年,世界上重要國家一直在研發能更加有效利用干電池所含資源的廢電池處理技術,但是都沒找到一個能夠兼顧各方面考慮(包括降低環境影響、有效利用資源、節能和節約成本)的最優方法。因此,日本電池工業會還在持續搜集和研究有關廢電池處置的技術,同時通過日本海外電池生產廠的影響力,在全球倡導無汞干電池的生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