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鋰電 | 點擊量:0次 | 2021年08月15日
高倍率電池探測方法及要求
1、高倍率電池初始性能探測
電池在25±5℃條件下以1.0CmA恒流放電至3.0V,完全充電后,擱置2小時,目測電池的外觀,測量電池的尺寸、開路電壓及內(nèi)阻,探測結(jié)束后,進行3次1.0CmA循環(huán)(放電;完全充電、放電;完全充電、放電;50%充電或完全充電),探測第3周放電容量、中值電壓,詳盡要求見表2。
高倍率電池初始性能探測要求表
注:倘若第3周高倍率電池放電容量異常,容量低于第2周放電容量1%,則取第2周容量作為初始容量,下同。
2、高倍率電池放電性能探測
(1)不同標稱倍率的電池適用的探測標準
不同標稱倍率、結(jié)構(gòu)體系的電池適用的探測標準參數(shù)表
備注:
1)25C及以上須進行脈沖循環(huán)倍率探測;
2)15C探測標準一般適用于配組過程;也可以替代7C或10C標準作為電池倍率性能判定標準;
3)極限倍率探測及大電流脈沖探測一般適用于有必要的探測過程,不參與常規(guī)測試。
(2)倍率探測辦法及標準
在環(huán)境溫度25±5℃的條件下完全充電后,進行1.0CmA放電及7CmA/10CmA/15CmA/標稱倍率/
(標稱倍率+m)/大電流脈沖探測/脈沖倍率放電探測,詳盡要求見表下表:
(3)不同溫度放電性能
電池在環(huán)境溫度25±5℃的條件下完全充電,然后在30分鐘內(nèi)冷卻或加熱到探測溫度。放電前電池在此溫度下保持3小時,做完一個溫度試驗后,電池在25±5℃的條件下放置2小時然后進行充電,詳盡要求見下表:
(4)循環(huán)性能
電池在環(huán)境溫度25±5℃的條件下完全充電后,擱置10min,10.0CmA或標稱倍率電流放電至3.0V,擱置10min,重復(fù)上述步驟進行循環(huán),直至電池放電容量繼續(xù)兩次≤80%第3周放電容量。
(5)荷電保持能力探測辦法及要求見表:
(6)高倍率電池貯存性能探測辦法及要求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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