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鋰電 | 點擊量:0次 | 2021年09月30日
比亞迪新能源電池廠涉嫌環評違規惹爭議
比亞迪新能源電池基地涉嫌環評違規、且程序不透明,而公司與民眾的各執己見,亦凸顯新能源電池的環境影響及其用地歸類缺乏科學依據
以打新能源牌縱橫A股和H股的明星公司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比亞迪),擬在深圳市龍崗區一宗標注為G02113-0032號地塊上興建號稱世界上最大的新能源電池廠。
然而,因該宗地塊距離周邊居民小區僅100余米;又靠近深圳市三個水源地:銅鑼徑、炳坑、三洲田水庫;且廠群的興建規劃先執行再環評,環境影響報告書在不足七天內通過,使該項目引發了周邊居民的強烈質疑。
迫于民意及輿論壓力,比亞迪于十一月十四日公布公示,擬對項目進行重大修改,且重新編制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但鑒于前度不合常規的項目審批過程,新環評報告合理與否、新能源電池污染的界定爭議等問題,仍值得政府、公司與民眾共同商榷。
電池廠突然而至
2009年中旬,深圳市龍崗區南約社區最大的小區振業巒山谷的一期業主們,喬遷新居后不久,喜悅心情很快被打消了。半夜,刺鼻的氣味將居民們嗆醒,那氣味像油漆,惡臭難聞,吸入后胸悶,并伴有頭暈、惡心、似乎要窒息的感覺。
小區業主們很快查明,臭味來源于與小區間隔約1公里的比亞迪公司噴涂車間。
業主們對此投訴抗議,在尚未得到圓滿答復時,2010年八月,令他們更不滿的消息傳來:與小區僅隔100米的空地,編號為G02113-003的地塊,被據此1公里之遙的比亞迪收入囊中,其全資子公司深圳市比亞迪鋰離子電池有限公司(下稱比亞迪鋰電)將在此地塊興建一座號稱世界上最大的新能源電池廠,且工程即將開工。
比亞迪鋰電成立于1998年,公司董事長王傳福以電池生產起家,該公司也是目前國內最大的生產鋰離子電池的高新技術公司。
擬建項目全稱為比亞迪新能源材料基地項目,被列入深圳市2011年重大項目。根據項目環評報告,項目并非新建,而是比亞迪鋰電一期工程的改擴建項目。
此項目重要新建鐵動力鋰離子電池、電源系統生產線、太陽能電池組件、新能源及車用高端零部件等產品的生產線以及配套工程。落成后,重要建筑物有生產廠19座,變電站、污水處理廠、研發辦公樓等附屬建筑物各一座,總占地面積為50萬平方米。
新廠群包括三個系統的電池廠群:第一為鋰離子電池組裝廠;第二為鋰離子電池材料廠;第三為太陽能電池廠。其中鐵動力鋰離子電池廠在2013年、2014年分兩期投產。
振業巒山谷的業主們認為,這個廠群所在地恰位于深圳市供水網絡系統的來源和上游處,距離深圳市銅鑼徑水庫860米、炳坑水庫460米、三洲田水庫2100米,三個水庫分別隸屬于東部供水工程。東深供水工程,為深圳、香港兩地水源地。
但比亞迪鋰電否認新基地在飲用水源保護區內。根據深圳市生活地表水飲用水源保護區的劃分范圍,項目選址附近涉及的水源保護區重要有炳坑水庫水源保護區和銅鑼徑水庫水源保護區。從項目選址和水源保護區的相對位置關系可以看出,項目的選址位于水源保護區集水范圍的山脊線外,不在水源保護區范圍內。
但接近水源地,已足夠讓周邊居民擔憂。振業巒山谷業主根據網上收集的材料信息,制作了一份《比亞迪公司擬建大型電池廠化學原料或污染物估計》,推測:該項目建成后或將出現苯類甲醛有機溶劑、鹽酸、六氟磷酸鋰、電解液等21種有害污染物,造成有毒致癌、腐蝕并污染土壤、水源、空氣等影響。
我國電池工業協會副秘書長曹國慶在接受《財經》記者采訪時指出,假如與鉛、汞電池相比,鋰離子電池可以說無污染。
所謂污染,重要源于重金屬鉛、鉻、汞等,但鋰離子電池基本不含這些重金屬。
另外,電池生產的廢水一般都要經過循環、處理,電池生產過程不應該有惡臭味出現。在比亞迪項目中也列有污水處理廠建設一項。
但是,汕頭大學醫學院分析細胞學實驗室主任霍霞對《財經》記者分析,涉及化學物品的電池廠或多或少對人體及環境都有所危害,關鍵是看公司對污染物的投入及處理。
我國科學院環境生態研究中心研究員、工程環境專家張付申亦對《財經》記者表示,一般小公司,由于資金原因,管控方面可能存在一定問題,但大公司不太會存在較大問題。總體來說,環保部門對大公司的環評和監測相對嚴格,且鋰離子電池生產過程是可控的,不會有太大環境影響。
評審四天完成
一位振業巒山谷業主代表對《財經》記者指出,比亞迪項目的環評報告打造時間僅為七天,若除去端午節法定假日,實則為三天時間。就程序而言,比亞迪項目審批及環評報告出爐,有悖于常規審批手續。
達爾問環境研究所創辦人馮永鋒向《財經》記者介紹,常規的環評審批過程,首先由申請人提出環保行政許可事項,在環保部門受理后,申請人可委托一家有資質的機構為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制作完成后,公示一周的時間。環保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驗收、并在承諾的期限內予以批復。
這其中,向公眾公示并征求意見,是極其重要的環節。
回看比亞迪項目環評過程:在環保部門受理申請后,2010年四月,其委托環境保護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制作環境影響報告書。此后,2011年六月三日,深圳市人居環境網通告了開始環評的信息,當日下午即召開《比亞迪新能源材料基地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下稱環境影響報告書)專家技術審查會。五天后,按專家意見修改,經專家組長和市人居環境技術審查中心復核、出具專家技術審核意見。六月十日,編號為深環批函2011045號的環評報告就審批通過。
從時間跨度上看,整個環評報告通過評審雖為七天,但由于恰逢端午假期,實為四天。四天評審過關并不合規。馮永鋒說。
而什么專家對此評估、出具報告,至今未有公開信息。經振業巒山谷業主多方要求,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一方僅供應報告書簡本,截至《財經》記者發稿時,索要該正本無果。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第十二條建筑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征求公眾意見的期限不得少于十日。且相關信息應處于公開狀態。
北京盈科(武漢)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曾祥斌對《財經》記者說,根據現有的《環境影響評價法》和環保部門的環評規范,輕度污染和重污染工業需經過環評審批,但是沒有具體的時間要求,可以說法律上存在空白,因此,具體到每個項目審批時間,存在長短不一的情況。但是,信息必須向公眾公布。
由于比亞迪項目的整個環評程序并不透明,情況不為外界掌握,因此很難評說其是否合理。
建設方自制民意調查
環境影響報告書通告時間為2011年五月二十六日至六月九日,報告簡本中,亦有135份調查問卷,其結論顯示:收集135份調查問卷,根據調查,83.7%的受訪者支持本項目的建設,16.3%的受訪者表達無所謂的態度,沒有受訪者反對項目的建設。調查的各個單位均支持本項目的建設。
針對以上說法,振業巒山谷業主委員會表示,業主均反對該項目,該環境影響報告書和問卷調查存在弄虛作假。
據我們了解,除居住在小區內的比亞迪本廠員工存在可能外,其余無一人被調查和收集過有關意見。一位振業巒山谷業主代表說,沒人愿意自家門口裝顆炸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