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鋰電 | 點擊量:0次 | 2021年11月05日
建議免征或緩征蓄電池消費稅
“免征或緩征蓄電池消費稅,以緩解公司在當前經濟發展新常態下的經濟下行壓力。”日前,全國人大代表、我國電池工業協會副理事長劉寶生在接受我國經濟網記者專訪時表示。
劉寶生代表指出,蓄電池是一種安全性高、性能穩定、應用廣泛、可低成本循環利用的“資源循環型”能源產品。“廢蓄電池幾乎100%回收,鉛的利用率在95%以上,是符合資源循環利用可持續發展的產業”。
但劉寶生代表表示,國家稅務總局《有關對電池、涂料征收消費稅的通知》(財稅〔2015〕16號)規定自2016年一月一日起,對蓄電池按4%稅率征收消費稅,“這將給已是充分競爭、利潤率較低、行業逐步規范的蓄電池行業帶來重大沖擊和影響”。
劉寶生代表對我國經濟網記者指出,消費稅將加大產業負擔,影響蓄電池行業健康發展。“國家統計局數據表明,2015年1-二月蓄電池行業利潤水平已經低于4%,顯然征收4%消費稅,勢必造成全行業虧損,超出了行業承受能力,因此征收電池消費稅不適宜。”
劉寶生代表建議,國家緩征或者對通過行業準入的生產公司實行電池消費稅免征,對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的規范公司回收給予增值稅補貼,通過稅費杠桿促使公司結構調整與產品升級,以推進我國廢蓄電池回收循環利用,進而實現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蓄電池產業發展。
代表委員小資料:
劉寶生,全國人大代表、風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我國化學與物理電源行業協會副理事長、我國電池工業協會副理事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