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鋰電 | 點擊量:0次 | 2021年12月30日
多項國家標準公布 涉及電動汽車及電池回收等領域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標準委)圍繞汽車領域,集中公布一批國家標準,涉及電動汽車輛碰撞時易起火爆炸、車用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汽車自動駕駛分級等領域。
據專家介紹,目前市場上不少動力鋰離子電池都安裝在車輛后部,當事故造成后部碰撞時,動力鋰離子電池及高壓系統將承受巨大的沖擊載荷,會導致動力鋰離子電池化學穩定性改變甚至起火爆炸。而且,也有數據表明即使動力鋰離子電池安裝于車輛中部,若尾部吸能結構設計不合理,后面碰撞也可能導致車輛后軸前移撞擊到動力鋰離子電池包殼體,對動力鋰離子電池造成破壞。
新修訂公布的《電動汽車碰撞后安全要求》國家標準,與2015版相比,新增了后面碰撞安全要求以及測試方法,從而涵蓋了正面、側面和后面碰撞等多種碰撞工況;修改了側面碰撞的適用范圍,完善了防觸電保護要求中的絕緣電阻要求、電能要求。
動力鋰離子電池作為電動汽車的關鍵部件之一,伴隨著新能源汽車產業的高速發展,也將進入大規模退役時期,但部分動力鋰離子電池仍然具有很好的電性能,其剩余容量可以滿足儲能、備電等應用場景的需求,若直接廢棄,將造成極大的資源浪費。但退役后的動力鋰離子電池技術狀態差異較大,為了高效、安全利用好廢舊車用動力鋰離子電池,要對電池進行梯次利用。
《車用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梯次利用第3部分梯次利用要求》要求公司獲取電池數據,并根據梯次利用場景應用需求制定安全性評估規范和性能評估規范。《車用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梯次利用第4部分:梯次利用產品標識》規定了梯次利用產品標識應包括梯次利用產品標志、產品中文名稱、梯次利用生產公司名稱或注冊商標、梯次利用產品生產日期、規格型號、執行標準以及梯次利用產品編碼等信息。
目前,我國在車用動力鋰離子電池回收利用領域,已建立起較完善的標準體系,涵蓋余能檢測、拆卸要求、梯次利用要求、梯次利用產品標識、可梯次利用設計指南、剩余壽命評估規范、退役判定技術條件等多個范圍。
新出臺的《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國家標準,規范了駕駛自動化等級的概念和含義,將汽車駕駛自動化等級劃分為0-5級,其中0-2級為駕駛輔助類,3-5級為自動駕駛類,分別規定了6個級別的含義和技術要求框架,并提示相應級別下汽車用戶應承擔的駕駛任務,有利于規范公司宣傳,增進消費者對技術的理解,改善消費者因誤解而濫用、誤用駕駛自動化功能的現象,提升公共交通安全。(姜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