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鋰電 | 點擊量:0次 | 2022年07月09日
鋰電池車海運出口詳解
電動汽車出口貨運代理/鋰離子電池汽車海運出口明細
最近,很多外貿出口公司問我如何出口電動汽車,有什么數據以及出口的是否是危險品,在這里我總結一下今年要與大家分享的:
一般來說,電動汽車有一些危險品,有一些普通貨物;所以問題來了,如何區分危險貨物還是一般貨物?
一、整車出口(即車身與動力設備一起):
1.整輛車被歸類為危險貨物:這種情況被歸類為9類危險貨物,聯合國編號是3166和3171
1)UN3166:與本UN相對應的動力設備為:發動機、內燃機或可燃氣體動力車、可燃液體動力車、可燃燃料動力電池、可燃氣體動力車、可燃液體動力車、可燃氣體動力車、可燃燃料動力電池、可燃液體動力車、可燃氣體動力車
強制車輛、燃料動力電池、易燃液體動力車輛;與此聯合國編號相對應的危險貨物裝運代碼為SP123/SP312/SP356。
2)UN3171:與本公約相對應的動力設備:電池驅動車輛或電池驅動設備;與聯合國編號相對應的危險貨物運輸代碼SP123/SP312/SP240。
2.整車與雜貨相符:除上述車輛外,動力設備均與雜貨相符。
二、動力設備與車身分開:這種情況也要看動力設備是否屬于上述情況才能識別危險品,車上必須是一般貨物,只是按照申報的兩種貨物申報就好了
掌握以上要點,可以快速辨別出電動汽車是危險品,希望能幫助廣大出口公司,更詳細的介紹電動汽車及設備與電池的出口問題,歡迎隨時與我們交流。
專業的上海港口危險品進口物流服務商。為您供應最合理、最有用、最經濟的危險品進出口物流解決方法!
下一篇:給鋰電池充電的正確方法是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