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鋰電 | 點擊量:0次 | 2019年07月02日
發達國家是怎樣處理廢電池的
廢電池不是中國特有的,世界各地都有廢電池產生,他們是如何處理的,特別是發達國家有哪些經驗可以借鑒呢?記者就此采訪了有關人士并查閱了相關資料。
廢干電池對環境有負面影響(哪怕是輕微的)主要是因為其中含汞。因此,發達國家較早開始控制電池中的含汞量,提倡開發有利于環境保護的安全電池系列產品,禁止生產汞含量大于電池重量0.025%的電池。20世紀90年代初,主要發達國家都實現了電池的無汞化(含汞量在0.0001%以下)。
在電池管理政策上,發達國家的政策可以概括為兩類。
第一類是針對普通干電池的。政府要求制造商逐步降低電池中的汞含量,最終禁止向電池中添加汞。這項要求是淘汰所有含汞產品、工藝的一部分,而不僅僅針對電池行業。現在,幾乎所有的發達國家都禁止向電池中添加汞。
第二類政策是針對可充電電池的。通過立法要求制造商逐步淘汰含鎘電池。目前,鎳氫電池、鋰電池正逐步取代鎳鎘電池。一些國家的電子制造商協會開展了可充電電池回收利用工作,效果也比較顯著。這主要是因為可充電電池總消耗量相對較少(與普通干電池相比),應用范圍較小,容易通過以舊換新的方式收集,而且回收價值較高,所以這類廢電池收集較容易。
對于報廢的普通干電池,沒有一個發達國家強制要求集中收集處理。美國、日本和歐盟等地區未把群眾日常生活使用的普通干電池作為危險廢物對待,也沒有強制單獨收集處理普通干電池的法律。有一個階段,一些發達國家的電池(子)工業協會、個別城市曾經組織過普通干電池的收集活動,他們的國家既不鼓勵也不限制。目前發達國家單獨開展回收普通干電池的活動已經很少了,而是在進行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處理時,把廢電池單獨收集起來處理。
一位來我國參加環保學術活動的日本專家曾經向國家環保總局的同行介紹說,日本福岡大學作了連續15年的研究,表明含汞電池隨生活垃圾填埋是可以的。廢電池可造成水俁病的推論是沒有根據的,日本在1959年發生的水俁病事件,是上游開采了近百年的含汞鉛鋅礦幾十年向一條河流排放大量含汞廢水,下游水系中的汞逐漸累積造成的。這位專家也強調說,廢電池客觀上不可能造成水俁病之類的危害。
關于廢電池再利用工廠,據了解,目前日本、瑞士兩國各建有處理廢電池的工廠,原來主要處理含汞普通廢電池,現在則主要處理可充電電池。由于廢電池數量較小,設施的生產能力有一部分閑置。
德國的作法是把收集到的廢電池放置在廢棄的礦坑中存放,采用此種方法存放前,必須要對所選擇的礦坑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并進行防滲漏、封存等特殊處理。接受采訪的專家們建議,可以借鑒這種方法處理目前我國已收集起來的廢電池。
有的報道說發達國家專門立法強制回收廢干電池,但沒有列舉法規的來源、名稱、生效時間和具體條款。
發達國家較早就十分注意控制干電池中汞的含量,禁止生產汞含量大于電池重量0?025%的電池。20世紀90年代初主要發達國家實現了電池的無汞化(含汞量在0?0001%以下),并已淘汰了汞法燒堿、汞法醋酸等耗汞工藝,汞的消耗量已經很低。目前,美、日、歐盟等地區并沒有把群眾日常生活使用的普通干電池作為危險廢物對待,也沒有強制單獨收集處理普通干電池的法律。少數國家的電池工業協會和城市曾經組織過普通干電池收集活動,現在這類活動已經很少見了。在電池的管理政策上,可以概括為兩大類:第一類是針對普通干電池的。政府要求制造商逐步降低電池中的汞含量,最終禁止向電池中添加汞。這項要求是淘汰所有的含汞產品和部分工藝而不僅僅是針對電池行業。對于報廢的普通電池,沒有強制單獨收集處理,如果哪個城市或企業自愿單獨收集處理,國家既不鼓勵也不限制。第二類政策是針對可充電電池的。通過立法要求制造商逐步淘汰含鎘電池。目前,鎳氫電池、鋰電池正在逐步替代鎳鎘電池。一些國家的電子制造商協會開展了可充電電池的回收利用工作,效果也比較顯著。這主要是因為可充電電池總消耗量相對較少,應用范圍較小,容易收集且回收價值較高。
關于廢電池再利用工廠,據了解,目前日本、瑞士兩國各建有處理廢電池的工廠,原來主要處理含汞普通廢電池,現在則主要處理可充電電池。由于廢電池數量較小,設施的生產能力有一部分閑置。德國的作法是把收集到的廢電池放置在廢棄的礦坑中存放,采用此種方法存放前,必須要對所選擇的礦坑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并進行防滲漏、封存等特殊處理。
從國外經驗看,解決電池行業污染的主要措施是調整產品結構,淘汰落后的工藝、產品,這一點是國家強制性的。至于廢電池收集、處理或再利用,則是由行業協會、城市或企業自發進行的。至于中國該怎么辦,聶永豐認為,應當科學地認識廢電池的環境影響,不能過分夸大其危害。有關部門應把精力放在淘汰含汞電池上。至于有條件進行分類收集處理的城市和企業可自己去操作,國家不宜提出強制要求。
1997年底,中國輕工總會、國家經貿委等九個部門聯合發出《關于限制電池汞含量的規定》,要求國內電池制造企業逐步降低電池汞含量,2002年國內銷售的電池要達到低汞水平,即汞含量小于電池重量的0.025%;2006年達到無汞水平,即汞含量低于電池重量的0.0001%。聶永豐教授介紹說,從實際進展來看,國內電池制造業基本按照《規定》要求逐步削減電池汞含量,據介紹,我國電池年產量為180億只,其中國內消耗量約為80億只,出口約100億只。這些電池已經全部達到低汞標準,其中約有20億只已經達到無汞標準。但是市場上有些假冒偽劣電池的汞含量可能達不到低汞標準,這些電池的銷售總量目前尚無法估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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