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鋰電 | 點擊量:0次 | 2019年09月10日
東航班機艙內充電寶自燃 艙壁被熏黑
9月4日消息,東方特種官微通報,今日,一架從南京至廈門的東航航班,在巡航期間客艙內有旅客充電寶自燃,機組決策返航南京。
通報稱,“今日公司南京至廈門航班,在巡航期間客艙內有旅客充電寶自燃,機組第一時間按程序妥善處置,迅速排除安全風險。為最大限度確保安全,機組決策返航南京。公司積極做好旅客服務保障工作,已盡快安排航班成行,并協助警方調查事件原因。公司提示廣大旅客,嚴格遵循民航安全規定攜帶和使用類似設備。”
現場圖片顯示,涉事航班客艙右邊一靠窗座位,出現被黑煙熏過痕跡。
隨后東方特種官微置頂科普了充電寶的特種行李準則。
東方特種方面稱,充電寶對航班飛行是具有一定安全隱患的,一旦短路很可能發生爆炸,有些機型客艙內配有機載氧氣瓶,一旦在飛行過程中充電寶引燃氧氣瓶,后果不堪設想。此外飛機的顛簸,氣流的變化都可能引起充電寶短路起火。
注意事項:
1、充電寶必須是旅客個人自用攜帶。
2、充電寶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或隨身攜帶,嚴禁在托運行李中攜帶。
3、充電寶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無需特種公司批準;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經特種公司批準后方可攜帶,但每名旅客不得攜帶超過兩個充電寶。
4、嚴禁攜帶額定能量超過160Wh的充電寶;嚴禁攜帶未標明額定能量同時也未能通過標注的其他參數計算得出額定能量以及沒有品牌的充電寶。
5、不得在飛行過程中使用充電寶給電子設備充電。對于有啟動開關的充電寶,在飛行過程中應始終關閉充電寶。
ps.充電寶額定能量(Wh)=額定電壓(V)×額定容量(mAh)/1000或Wh=V×Ah










